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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大监督的落实力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5-09 10:55:18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代表法律对公权力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安排。多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为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有效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
 
  但是,现实生活中,监督依然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监督的落实力不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事实证明,这能力那能力,不落实就是没能力;千忙万忙,不抓落实就是瞎忙;这个事那个事,能够落实就是本事。因此,提高人大监督的落实力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着力破解的一道难题。
 
  要强化责任。毛泽东同志要求共产党员一定要有“认真实干”的精神,强调“一件事不做则已,做则必做到底,做到最后胜利”,“什么东西只有抓得很紧,毫不放松,才能抓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提高落实力归根结底是责任心的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没有责任心不行。有了责任心,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想方设法去解决去落实。因此,对每一项监督工作,要有极端负责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不抓则已,要抓就要抓出成效来、干出样子来。
 
  要动真碰硬。抓监督落实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会遇到矛盾和问题,甚至还会遇到阻力,必须敢于面对、勇于正视,不能畏难而退、半途而废,只要是符合宪法法律要求的、只要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只要是认准了的事项,就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千方百计寻求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办法。当然,要有敢于“亮剑”的精神,对敷衍应付、推诿搪塞、藐视监督的行为,通过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要持之以恒。“掘九井而无一水,非无水也,力不及也。”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利益关系日趋复杂,问题解决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任何一项监督工作的开展,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监督效果的取得,也并非立竿见影、马到成功。因此,对每一项监督议题,既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又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持不懈抓下去,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目的不罢休,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当年解决不了的,来年接着干;一届没完成的,下一届接着来,打破“年”和“届”的界限,盯紧问题,追踪问效,这样,才能让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开花结果。(卢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