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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任重道远——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综述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6-15 12:45:22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日前,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雷思维关于全省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2017年,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沉痛教训,认真整改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总体来看,我省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较多,加之我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经济欠发达,发展不足与保护不够的问题并存,环保工作与党中央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2017年度甘肃环境状况:2017年,甘肃全省各级政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沉痛教训,坚决扛起建设和维护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全省环境状况总体改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据省环保厅的报告反映,大气环境方面,全省14个市州中,有3个市(陇南、张掖、庆阳)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5.4%,剔除沙尘影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水环境方面,全省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67个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水质良好(Ⅲ类)以上64个。5个地表水省界入境断面中,水质达到(优于)考核目标2个;14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其中良好(Ⅲ类)以上13个。全省27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中,25个水质达到地表水(地下水)Ⅲ类;102个县级城镇饮用水源地中,除部分因地质原因造成总硬度、硫酸盐超标外,其余96个水质达到Ⅲ类。
 
  土壤环境方面,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由于历史遗留的重金属污染场地、废渣堆存场所和无主尾矿库等较多,部分重有色金属矿区周边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区域农用地由于靠近工业企业,多年来的工业生产或污灌,造成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物累积浓度较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一定潜在隐患,化肥、农药、农膜等使用量仍处在较高水平上,农用地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生态系统方面,自然生态系统质量逐步得到改善,完成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461.5万亩,草原综合植被、湿地保护修复得到加强,荒漠化土地面积总体呈减少趋势。受工矿建设、资源开发、城镇扩张等影响,局部区域生态退化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省环保厅的报告还提出,全省环境风险态势较为稳定。去年,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5起,同比下降44.4%,均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核技术利用单位总体安全状况良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企业违规排放,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和祁连山生态修复等仍是舆情热点。
 
  2017年度环境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据省环保厅厅长雷思维介绍,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9项环境约束性指标,经过努力,均顺利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连续7年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剔除沙尘影响后,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优良天数比例均圆满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全省38个国家考核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1%,18个国家考核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经初步对接,2017年,国务院“水十条”考核,我省为“优秀”等次。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省政府先后成立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和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先后召开5次大气、水污染防治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环保工作作出批示96次,并多次赴市州调研督导环境保护工作;邀请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专家为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省政府各部门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作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辅导讲座,对全省86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部门负责人开展集中轮训,引导全省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
 
  进一步加强环境立法和执法督察,认真落实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定《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6部,制定政府规章10部。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
 
  为持续推进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厘清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先后出台了矿业权分类退出、水电站关停退出整治、旅游设施项目差别化整治和补偿等办法,有力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17年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144宗矿业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本完成,42座水电站全部完成分类处置,25个旅游项目完成整改和差别化整治。会同青海省编制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并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建立健全省部协调推进机制和省内部门会商决策机制,制定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甘肃省片区实施方案》和《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得到中办督查室回访调研组的肯定。
 
  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大类19个方面问题,省政府按照“目标一致、应改尽改、科学分类、严格时限、有据可依”的原则,制定了《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62项,列出了270项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督导单位,实施设账、分账、挂账、盘账、结账的账本式管理,得到国家环保督察办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计划2017年完成的46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2018年应完成的6项和2020年应完成的10项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推进。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1984个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结1966个,其中:立案处罚772家,责令整改1400家,停产359家,查封扣押180家,关闭取缔498家,行政处罚约3318.48万元,刑事拘留7人,行政约谈820人,责任追究882人。
 
  深入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对全省60个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1199个生态环保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截至2018年4月底,已整改问题970个,整改率达到80.9%。组建了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副省级领导担任组长的省级环保督察组,在2017年完成对庆阳、陇南、酒泉3个市环保督察的基础上,今年对金昌、嘉峪关、武威、天水、平凉、甘南6个市州开展了环保督察,现场督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重点河流断面、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矿企业等。目前,正在完善督察反馈意见。
 
  为持续抓好水、气、土三大污染防治行动,省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了7个市州政府(陇南、临夏、平凉、定西、张掖、嘉峪关、酒泉)主要负责人和13个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督促加快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46亿元,用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省政府分管领导还对空气质量同比不降反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滞后的5个市政府(武威、天水、定西、兰州、白银)分管负责同志进行预警约谈,安排专项资金2.32亿元用于实施大气污染治理、超低排放改造等,年度淘汰整治燃煤锅炉4234台21064蒸吨。组织完成全省土壤重点行业企业地理位置信息遥感核实、详查实验室筛选确定、问题突出区域排查等基础工作,制定发布省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污染整治重点项目加快实施。三大污染防治行动成效显著,大气污染防治顺利通过国家第一阶段目标考核,水污染防治考核取得优秀等次,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为扎实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5个督查组,分两轮对全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开展打击洋垃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电子废物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对尾矿库、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等敏感地带,工业园区、污水和垃圾处理厂等重点区域,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2017年,全省立案1325件,处罚金额8511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88件,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33件。对51家涉嫌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实施了3批次联合挂牌督办。
 
  为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制定了《甘肃省县域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河西5市和兰州市各县域生态红线划定任务。加快推进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省政府成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县环保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财产资产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拟定了涉及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环境监测机构、环保督察机构和环境执法机构4个方面的改革方案。优化环评审批,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全面总结推广张掖、庆阳两市环评审批改革可复制经验,制定印发《甘肃省全面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项目环评实行在线并联审批和挂号督办制度。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依然艰巨:据省环保厅的报告反映,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省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主要表现在:一些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依然繁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监管能力不足。
 
  尽管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及全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解决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但我省“两高一资”产业形态明显,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的现状尚未根本转变,经济总量增长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尚未脱钩,发展模式粗放问题依然存在,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较多,粗放型增长方式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存量较大。
 
  2018年,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要完成全面退出矿业权、搬迁核心区农牧民59户212人、减畜6.18万羊单位以及10座水电站关停退出等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完成6项年度整改任务、推进10项长期任务以及在今年上半年接受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的“回头看”;全省自然保护区还有229个生态环境问题需要整改到位;还要对全省排查出的371个危废隐患问题进行整治。整改任务叠加且都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全省整改工作依然艰巨繁重。
 
  因资金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全省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完善,重点建制镇普遍还未建设污水处理厂,部分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较低且仍然存在直排现象,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滞后,部分地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处理不规范,绝大多数工业园区未同步配套建设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尤其是35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仍有6个园区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全省各级环境执法监察机构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的问题,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难以适应当前环境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
 
  对此,雷思维认为,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是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有决心和信心,也要有耐心和恒心,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付出更多艰苦卓绝的努力。
 
  常委会组成人员为环保工作献策: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2017年度,省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上认识深刻、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阶段性成效比较明显。但从目前来看,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十分艰巨。一些排污主体和治理主体“躲、绕、瞒”的现象不容忽视,需要深入研究解决办法。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覆盖了经济社会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容非常多。要做好工作,就需选择重点、突出重点、盯紧重点、落实重点,用重点带动一般问题的解决。要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中、从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从甘肃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需要汲取的教训中、从社会发展趋势把握中、从过去好的经验做法中选准抓实重点。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保护、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治霾等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并能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工作作为重点,盯紧抓牢,抓出成效。要注意从环保任务的项目上、从不同地区的类型上、从不同行业的特点上、从不同层级上进行分类指导,切实增强环保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的有效性。要注意研究完善相关法规的具体标准,加强不同部门之间标准的对接和工作推进过程中程序的衔接,既要严格执行标准,又要防止严重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环保和有关部门在服务基层中既要提高方便和支持基层的能力水平,又要注意研究现实的具体问题。如针对自然保护区内脱贫攻坚涉及的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培育发展富民产业项目难落地等问题,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具体研究,搞准弄懂政策的相关性,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想办法、出主意、找对策,在服务和管理中把环保工作做得更好。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中来,形成依法保护环境、依法治理污染和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从严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案件“零容忍”的态势。要努力提升环境保护的科技水平,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进人才等措施,提高环保科技创新能力,强化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环保难题研究,真正发挥好科技在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方面的作用。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确保清洁能源的有效足量供给,如冬季天然气锅炉用气的足量供给和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等,切实调动群众和企业使用清洁能源的积极性。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我省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较多,环境污染问题存量较大,加之我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经济欠发达,发展不足与保护不够的问题并存,消化污染存量与控制污染增量的任务叠加,对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需求更加迫切。建议加大对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在环保工作中要克服“上热、中温、下冷”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要处理好生态保护部门与地方的关系,处理好具体管理人员与老百姓的关系,发挥好基层政府的作用,及时把矛盾和问题梳理出来,与环境保护部门衔接,做好沟通,妥善解决,充分调动全民特别是生态保护区域群众的积极性。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适时开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积极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的要求,加快环保法律配套法规建设步伐,完善环保法律制度体系。(本报记者高勇文/图)